【原创】“校长推荐”,考问公正性及其他
北京大学2009年11月8日晚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“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”的实施方案。根据北大公布的2010年“校长推荐”方案,招生对象是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黑龙江、吉林、江苏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南、湖北、广东、陕西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。(中国青年报)中国青年报是这样解读“校长推荐”方案的,北大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,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。合格者将直接进入面试,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京大学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*策;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学生,可向北京大学申请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。随后的11月10日,同济大学也对外宣布,将在2010年自主招生中首次引入“中学校长直荐制”。“校长推荐制”一时间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,质疑声在其中占住了主导地位。
对于公众来讲,这样的质疑决非多此一举。从媒体连日刊发的文章来看,他们的质疑也是非常的有道理的。公众质疑最为集中的,当然还是“校长推荐”的公正性。即“校长推荐”,如何能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真正的公正、公平、透明,让所有的考生和考生家长及社会放心——而不是仅仅在该制度层面的所谓操作性、透明度。也就是说,“校长推荐”的制度从文字上来看设计得非常好,非常透明,但在具体的操作上,落实上由于人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,有可能让公正的制度产生不公正的结果。更何况,随着“校长推荐”招生数量的扩大,区域的扩大,对于校长们的素质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——这种人为的因素又是对“校长推荐”制度挑战最大的因素。就如我们的高考“加分制度”一样,从制度设计上是非常完美的,但到了实际的操作中,却成了一些权力的牺牲品。今年一些地方在“加分制度”中的不公正做法已经让舆论难以忍受。而公众对“校长推荐”制度的质疑相必与“加分制度”有着相当的影响。从选拔人才的出发点来看,高考选拔的是“全才”,“校长推荐”似乎是要选拔“专才”、“特才”、“怪才”、“尖才”。但“校长推荐”能不能慧眼识珠,还是非常值得怀疑的。在一个学校,校长只是个管理者,不是面对高考学生的教学者,对于学生的成绩,哪个学生是“全才”,哪个学生是“专才”、“特才”他只能算是“二传手”——他大约只能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那里了解到学生的信息。正是由于环节过多,公正性也就更为难保。笔者不懂教育,但以为,大学应该是培养“专才”、“特才”、“怪才”地方,而高中应该是培养“全才”的地方。也就是说,把有了一定基础知识的“全才”高中生招到各有特色的大学以后,通过四年或更长时间的专业学习,将他们培养成为钱学森、季羡林。高校如果执意要在高中学生中选拔“专才”、“特才”和“怪才”、“尖才”似乎有点勉为其难的。人民科学家钱学森去世,有人在问,中国的教育还能培养出钱老这样的科学家吗?这个问题或许是在问整个的中国教育,或者是在向中国基础教育发问。但在培养顶尖级的科学家这个环节上,大学有着更为艰巨的责任和义务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大学更多的要在自身的教育、培养人才的机制、体制上去发现问题,解决题,而决非是“校长推荐”到位了,你的学校就能把这些人培养成人才了!(2009年11月12日)